- LAF(GZ) 屏障环境实验物品进出管理制度
- 高赛飞 2026.08.11 222
一、 总则与合规要求
- 安全与伦理准入:凡涉及生物危害、危险化学品、人类生物样本、纳米材料及放射性物质等高安全风险的实验样品,进入屏障开展动物实验前,必须同时提交:科研安全与伦理委员会开具的《科研伦理审查证明》和实验动物管理和使用委员会(IACUC)开具的《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同意书》。未获书面批准,严禁带入。 凡违规携带或未履行合规审批责任所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与法律后果,由当事人及所属课题组/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 设备进驻审批:外接或新增仪器设备进入屏障前,须提前联系 LAF (GZ) 管理人员,提交《LAF(GZ)-EM-005 仪器进驻 LAF(GZ)申请表》,经评估批准后方可放置于指定区域。
- 物品存储与动态清理
- 屏障内仅提供实验物品的临时存放,严禁长期堆放非必需品。
- 所有进入屏障的物品必须粘贴“灭菌/存放标签”,并完整填写使用人、联系方式、存入日期及存放地点。
- 清理机制:无标签、信息不全的无主物品,或连续存放超过 30 天的非常规物品,LAF 将统一清理出屏障,不予另行通知。
- 现场管理:个人实验物品使用完毕后,须及时收纳至专属收纳盒或指定公共柜内,严禁散落在实验台面、通道或隐蔽角落。
二、课题组物品进出屏障标准流程
为保障屏障内的洁净度与实验安全,课题组自备物品进出按以下规范执行:
[准备与投放] ➔ [信息登记] ➔ [统一收取与灭菌] ➔ [配送与使用] ➔ [带出与归还]
- 提前投放(准备期):用户须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将待进区物品放置于 LAF 待灭菌物品区(四楼 DE 入口右侧四层架)。建议自备收纳箱;如无自备,可领用待灭菌区的公共收纳箱(用后及时归还)。
- 规范标识与登记:
- 标签填写:将“灭菌标签”完整填写(含使用人、送达房间/地址、联系电话、存入日期等)并牢固粘贴于收纳箱上方。
- 账册登记:在现场按要求填写《待灭菌物品收取登记表》与《屏障内实验耗材/用品领用归还登记表》。
- 定时收取与灭菌:工作人员工作日时期分两批次(09:00 与 13:30)前统一收取待灭菌物品,交由专业人员开启对应灭菌程序。
- 配送与取用:灭菌完成后,工作人员将根据收纳箱标签上的指定地点送达对应房间。用户进入对应区域取用物品并开展实验。
- 带出与公共品归还:实验结束后,自备物品与收纳箱须及时带出屏障。如使用公共收纳箱,须将其放回四楼待灭菌四层架处,并在《屏障内实验耗材/用品领用归还登记表》中填写归还时间。
三、 物品消毒灭菌方式与有效期规范
1. 基础耗材保障
为简化进出流程,LAF 在各饲养区免费提供以下常规耗材与工具(实验人员可按需在饲养间登记领用):EP管、EP管架、干/酒精棉球、A4纸、耳标/耳洞钳、天平、记号笔、75%酒精、杀孢子剂/消毒液、利器盒、筑巢材料等。
2. 传入物品灭菌/消毒标准一览表
消毒/灭菌途径 | 参数与操作要求 | 适用物品范围 | 灭菌有效期 |
高压蒸汽灭菌 | 121℃,30 min; (放置于待灭菌区) | 金属类:各类金属手术器械、金属容器等耐高压制品 玻璃类:试管、烧杯、量筒等玻璃器皿 耐高压塑料:笼盒、EP管、小鼠运输盒、挂牌、手套等 棉/纸/纺织品:隔离服、拖布、抹布、棉花、纱布及各类纸品 垫料与丰富化材料:垫料、玩具、造窝材料 | 7 天 |
过氧化氢传递舱熏蒸 | 气溶胶/气体熏蒸; (放置于待灭菌区) | 不耐高压塑胶:一次性无菌口罩、办公及清洁用品 仪器设备:天平、接线板、电脑、打印机、培养箱、显微镜、气罐、冰箱及精密贵重仪器 饲料/食品:常规饲料、实验果冻(注:特殊饲料须提供辐照证明) 液体/试剂:消毒液(酒精、过氧乙酸、百毒杀等)、公用试剂(异氟烷) | 7 天 |
传递窗氙光照射 | 强光照射 5 min; (穿透力弱,物品须平铺摊开) | 实验样品与试剂:冰盒、麻醉类药剂、可辐照的药物/样品/试剂等 | 当天有效 |
表面喷洒消毒 | 杀孢子剂/75%酒精喷洒 (用于不宜高压/照射物品) | 特殊生物与化学试剂:激素、病毒、细胞、培养液及避光药物(包锡纸可照射的药物除外) | 当天有效 |
四、 附则与咨询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实验动物中央实验室(LAF)所有。
- 如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特殊物品传入需求,请联系 LAF 管理人员:杨炯丰老师:jfyang@hkust-gz.edu.cn和高赛飞老师:saifeigao@hkust-g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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